陷阱1、物业交验问题。
出租买卖中最容易忽略的细节是物业交验问题。小中介不会为租房者提供合法的物业交验,随之而来的是那些其实非必要花费的水电费、煤气费、电器修理费等。在出租双方达成共识,签订《房子出租合同》的同时,必须要经过正式的物业交验过程。并且要将屋内所有物品详细列明一个《物业交验清单》,然后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。最好注明假如出现问题,修理成本由哪个来承担。对于屋内电器、门窗设施等细心检查有无损毁,对水、气、电、电话等有关成本是不是结清加以查实,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。
陷阱2、押金问题。
出租买卖中的押金问题一般是租房者合同期满需要退租时,房主以房子设施损毁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苛扣房客的押金,导致房客非必须的损失。在押金问题上,现在市场上的惯例一般为押一付3、押二付三或押二付四。在签订出租合同时,应当注明,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,在房子及其设施无毁损的状况下,业主应退还押金。当然,最重要的是租房人应当爱惜屋内设施,不要最后授人以柄,得以让某些心存不好的的刁蛮房东**得逞。